来源:网络资源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25-04-21 22:46:49
为做好我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试对象
凡报考我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
二、考试项目
男女生各进行3个项目的考试,设一个必考项目和两个选考项目。
1.必考项目。男生为1000米跑,女生为800米跑。
2.选考项目。考生须从以下项目中任选两项:50米跑、立定跳远、跳绳、掷实心球(2公斤)、坐位体前屈、足球折线运球。选考项目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三、考试时间
原则上2025年4月底前完成。若遇不利天气,可适当延迟。具体时间由各县区结合实际自主确定。
四、考试分值
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总分值60分。一项必考项目30分、两项选考项目各15分。各项成绩以0分为起点,不得设最低分。
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成绩作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身心健康”维度的实证材料,同时计入考生中考录取总分。
五、评分标准
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教育部《学生足球运动技能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及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2007年颁布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初中三年级相关项目评分标准等制定的《2025年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评分标准》。(附件1)。
六、应急处置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若遇突发危险等特殊情况,相关县区可结合当地实际,自主研究确定中考体育的方式和时间,经县区招委会审议通过,向市教育体育局考试中心备案后实施。
七、免考与缓考的规定
(一)免考
1.因肢残、伤病免修体育课且不能参加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的考生,均应填写《2025年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附件2),办理免考手续。
2.因肢残(须提供残疾证,且残疾类别为肢残;或提供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的证明)丧失全部运动能力,获准免考的考生,成绩按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总分的100%计入中考总分。
3.因伤病(应有二级甲等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详细病历和证明)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全部项目或单一项目免考。免考项目成绩按照该项目分值的60%计入中考总分,参加考试的项目以实际成绩计入中考总分。
(二)缓考
1.因伤、病或意外事故(须提供二级甲等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详细病历和证明)等原因暂不能参加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的考生,须填写《2025年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附件2),申请缓考。
2.参加缓考的学生,由县区严格按正式考试的要求集中组织补考,考生不得改变原选考项目。补考仅限一次。补考时间原则上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因伤、病仍不能参加补考的考生,须办理免考手续,考试成绩按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总分的60%计入总分。
3.考生体育考试当天,在进行考试检录前,突发疾病或意外,应及时向本校带队教师提出缓考申请,经考点领导小组批准,可予以缓考。
申请免考、缓考的程序是: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2025年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附件2),注明免考、缓考原因,报县区教体(育)局审核。各县区应组织包括医学专家在内的审核组,对考生的免考、缓考申请及证明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具体操作办法由各县区研究制定。考生获准免考后,其免考申请表、免考证明材料及审核材料须存入学生档案。
八、考试项目规程
(一)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1.考试方法
在田径跑道上进行,使用智能电子设备考试。若干名考生一组,听到“跑”的口令或机器鸣枪声后开始起跑,发令员在发出口令的同时要摆动发令旗。智能设备开始计时,考生躯干部到达终点的垂直面停止计时。以分、秒为单位记录考试成绩,不计小数。每人限跑一次,如跌跤或其他因素而未跑到终点的以实际成绩计分。
2.注意事项
(1)考务人员应向考生报告剩余圈数,以免跑错距离。
(2)考务人员应提醒考生在跑完后继续走动,不要立刻停下,以免发生意外。
(3)考试时穿运动鞋或平底鞋,不得穿钉鞋、皮鞋、塑料凉鞋进行考试,以免出现伤害事故。
(二)50米跑
1.考试方法
选择平整、干净合适场地,使用智能电子设备考试。若干名考生一组,起跑姿势不限,听到“跑”的口令或机器鸣枪声后开始起跑,智能设备开始计时。考生躯干部到达终点的垂直面停止计时。记录以秒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第二位数按非“0”进“1”原则进位,如10.11秒应以10.2秒记录成绩。每人限跑一次,如跌跤或其他因素而未跑到终点的以实际成绩计分。
2.注意事项
(1)考试时穿运动鞋或平底鞋,不得穿钉鞋、皮鞋、塑料凉鞋进行考试,以免出现伤害事故。
(2)不得抢跑,发现抢跑要当即召回重跑。
(三)跳绳
1.场地器材
选择在平整、干净的场地进行,使用智能电子设备考试。
2.考试方法
考生试跳后将绳的长度调至适宜长度。预备状态时,考生手握跳绳手把,手腕应保持静止。智能设备发出倒计时至“跳”口令后,开始计时。考生每跳跃一次且正向摇绳一回环(一周圈),计为一次。考试过程中绳绊脚,除该次不计数外,应继续进行,记录一分钟完成总次数。除因器材故障原因外,原则上每位考生只允许测试一次。
3.注意事项
(1)考试过程中,中途失利时不停表(该次不计数),考生应尽快调整继续跳。
(2)考试时穿运动鞋或平底鞋,不得穿钉鞋、皮鞋、塑料凉鞋进行考试,以免出现伤害事故。
(3)使用智能设备测量时,设备显示计数必须归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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