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原创 2019-06-03 14:51:01
4.自主招生计划
指经批准同意实行自主招生的学校根据本校办学特色和年度招生总计划,划出一定比例招生名额提前进行自主招生,招收在艺术、体育、科技创新等方面具有特殊潜能、创新潜质的特长生和符合学校办学特色的特色生。通过自主招生已被普通高中提前录取的学生获得初中毕业资格,可不参加中考,不参与其他高中学校的录取。
(四)录取条件
1.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及享受示范性高中政策的招生学校
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北海中学、北海市第七中学、廉州中学、合浦县第一中学;享受示范性高中政策的招生学校:北海二中(北京八中北海分校)、北京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北京八中北海实验学校、北海市外国语实验学校。
(1)基本条件
①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B等级以上(含B等级);
②物理、化学实验和信息技术操作技能考查以及生物、地理学科成绩合格。
(2)成绩要求
①定向生计划。中考总成绩等级须达到A等级以上(含A等级);
②教育精准脱贫计划。中考总成绩等级须达到A等级以上(含A等级);
③统招生计划。中考总成绩等级须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
2.除上述8所学校外的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高中学校
(1)基本条件
①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C等级以上(含C等级);
②物理、化学实验和信息技术操作技能考查以及生物、地理学科成绩合格。
(2)成绩要求
①统招生计划。中考总成绩等级须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
②教育精准脱贫计划。不受中考总成绩等级限制,但须是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并经审核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考生。
(五)录取办法
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实行自主招生、统一考试招生和辖区外单独招生的多元录取招生模式。自主招生由招生学校依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统一考试招生按中考成绩等级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自主招生
考生根据本人特长和意愿到招生学校报名,由招生学校负责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对报名考生统一进行文化和专业术科测试,根据测试结果择优确定预录取新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审批。具体招生办法详见各招生学校公布的自主招生办法。合浦县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办法由合浦县教育局制定并组织实施,报市教育局备案。
2.统一考试招生
统一考试招生包括定向生计划招生、教育精准脱贫计划招生、统招生计划招生等三种类型的招生录取方式,实行网上统一录取,分三个批次进行。
(1)成绩排序规则
考生的总成绩和各单科笔试成绩都以等级形式呈现。总成绩和各单科笔试成绩划分为八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A+、A、B+、B、C+、C、D、E。体育与健康科考试成绩不划分等级,直接计入考生的总成绩。普通高中录取时,考生按以下规则排序录取:
①在普通高中各批次录取时间段中,招生学校先按照报名考生总成绩等级进行排序,总成绩等级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先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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