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资源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25-05-16 21:35:58
关于做好2025年宁波市教育局直属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甬教基〔2025〕89号
海曙区教育局、江北区教育局、鄞州区教育局,宁波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2025年宁波市教育局直属高中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综合高中、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实行自主招生、定向分配招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和统一招生四类招生办法。招生录取全程通过“宁波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zkzz.nbedu.net.cn/,以下简称中考中招系统)实施,学校、考生和家长登录系统完成报名、志愿填报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发布
市直属高中段学校招生项目采取申报审核方式,由学校申报,市教育局及相关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发布招生计划。学校招生简章通过中考中招系统向社会发布,考生和家长可直接登录该系统查询自主招生信息。
二、招生类别
(一)自主招生
1.报名办法。报考市直属高中段学校自主招生项目考生(含中职特长生)须登录中考中招系统进行报名。普通高中报名时间为5月17日(星期六)8:00至5月19日(星期一)17:00,每名考生可以选择1-2项自主招生项目报名,其中强基计划项目只能选择1个。城区中等职业(技工)学校报名时间为5月17日8:00至5月22日17:00。由招生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告知考生。
2.专业测试。市直属普通高中美术等项目实施专业测试统考,专业测试统考时间为5月24日(星期六)至5月25日(星期日)。中等职业(技工)学校自主招生、特长生测试时间为5月24日至5月25日、5月31日至6月1日、6月7日至6月8日。普通高中强基计划采用自主招生方式,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各校可在招生简章中明确招生要求,并报市教育局审核。测试成绩统一按总分100分折算发布,考生可登录中考中招系统查询测试成绩。
(二)定向分配招生
1.分配计划。优质示范普通高中普通班招生计划的70%用于定向分配招生,且定向分配招生名额原则上按照各初中符合普通高中报名条件人数均衡分配。
2.报名条件。同一初中学校具有完整3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且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品德表现为良好及以上,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科学能力等第原则上应为2A2B及以上。初中有转学记录、有处分未被撤销或违法行为的考生,无定向分配招生参与资格。
3.资格审定。各初中学校对本校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考生告知无异议后,名单报区教育局。各区教育局对各初中学校审查结果进行审定,审定结果(不符合报名资格考生名单)报市教育考试院。
(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
市直属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分自主招生和统一招生两个批次。招生计划的60%实施自主招生,按照自主招生的报名时间、测试办法、志愿填报和录取方式实施招生;招生计划的40%列入统招批次招生,按照学校设定的中考成绩和英语单科成绩要求实施招生;自主招生未录足计划计入统招批次。
(四)贯通培养试点招生
宁波外国语学校(浙江省八一学校)、宁波惠贞书院试点贯通培养招生,面向本校初三毕业生招生,招生人数不超过1个班,并计入定向分配名额,列入提前批次招生。试点学校要根据办学特色制定招生方案,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校内招生选拔工作,招生选拔工作在自主招生报名前完成,拟录取名单要在校内公示,录取考生将不能报考其它招生项目。
三、志愿填报
考生登录中考中招系统完成志愿填报。除提前批次招生外,市直属高中段各类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一律在中考后进行。
(一)提前批次志愿填报(中考成绩发布前)
填报时间为6月23日8:00至17:00,中等职业(技工)学校自主招生具备填报志愿资格的考生可登录中考中招系统填报2个志愿。贯通班招生由招生学校统一提供拟录取考生名单,考生无需填报志愿。
(二)第一批次志愿填报(中考成绩发布前)
填报时间为6月24日8:00至6月25日17:00,考生可选择填报4个大类志愿。第一类为中本一体化志愿,有意向且符合相关招生条件的考生可选择填报6个平行志愿。第二类为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志愿,测试合格的考生可选择填报3个平行志愿。第三类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志愿,具备志愿填报资格的考生可选择填报1-2个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志愿(特色班、特长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前60%计划),其中强基计划项目只能填报1个志愿。第四类为直属中等职业学校特长生志愿,测试合格的考生可选择填报1个直属中等职业学校特长生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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