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资源 2025-03-16 22:34:42
3.选官制度
(1)战国、秦朝和汉初:按照军功大小授予不同爵位,有利于国家选拔军事人才,满足了实现国家统一的社会需求。
(2)两汉:首创察举制。按人口比例举“孝廉”,并加以考试选用,给中小地主阶级及其他社会阶层提供了参政机会。察举制、征辟制,以儒传教,选拔官员途径多样化
(3)魏晋南北朝时期:九品中正制。按照门第选拔官吏的制度,使世家大族长期垄断官僚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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