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资源 2024-10-26 21:37:05
5.化学实验基本操作的7“不”
(1)化学药品不能用手接触,不能用鼻子直接凑到容器口去闻气味,绝不能品尝。
(2)不得用燃着的酒精灯去点燃另一盏酒精灯,熄灭时不能用嘴吹。
(3)容量瓶、量筒等定量容器,不能用作反应器,也不能用于溶解、稀释或贮存液体。
(4)做完实验,剩余药品不得随意丢弃,也不要放回原瓶(活泼金属钠、钾等必须放回原试剂瓶)。
(5)称量有腐蚀性、易潮解的物质时,不能用纸片。
(6)温度计不能代替玻璃棒用于搅拌。
(7)刚加热过的玻璃容器,不要用冷水冲洗或直接放在桌面上,以免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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