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资源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21-07-09 19:07:07
三、县(市)区普通高中录取工作
1.各地务于7月14日前将报考普通高中学生的成绩上报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见附件5)。
2.录取时间为7月19日-7月20日,录取工作完成后将录取名单(电子表格格式:毕业学校、姓名、考号、各科成绩、总分)于7月22日前上报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dxaljyj8402@163.com),逾期将不予注册高中学籍。
四、相关要求
1.各地、校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印发的《黑龙江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黑教规〔2020〕4号)要求,要严格学籍管理,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程序,坚决杜绝违规“借读生”和空挂学籍的现象发生,严格控制民办学校违规招生。此项工作将纳入年度督导评估指标中,对违反招生政策的单位和相关领导,要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2.各地、校要加强投档、录取、入学等相关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指导学生认真填写报考登记表并如实诚信投档。
3.自中考成绩公布起,如对成绩有异议可申请查询,查询需提交《成绩查询申请书》(样式同去年),写清考生姓名、毕业学校、考号、考生身份证号、查询科目,每科每份《申请书》要有学科教师、学校校长和教育局局长签字,由各地教育局汇总后于7月12日上午11:00点前报送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统一查询,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待个人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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