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来源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21-06-25 18:56:13
中考网整理了关于2021年江苏苏州中考普高综合高中融通发展行动方案,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综合高中融通发展行动方案
(一)
建设学校
1.办班定位
综合高中班是高中阶段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互相贯通的一种教育模式,课程学习内容在普通高中文化课的基础上,增加职业教育、通用技术与应用技术及生涯规划教育。倡导“适合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理念,立足学生的多样选择,尊重学生的个性特点,结合学生特长和个人意愿进行科学规划,为学生发展提供更多通道。
2.举办学校
在市区三星级水平等优质公、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中,按照学校办学规模及现有办学条件,结合学校发展特色,遵循“尊重学生意愿、遵循教育规律、努力挖掘资源、优质多元发展”原则,综合选定举办综合高中班的学校。
选定苏州市第四中学校(办班点在江苏省苏州第十中学校金阊校区)、苏州市第五中学校、苏州市田家炳实验高级中学、苏州新草桥中学(民办,办班点在吴县中学景山校区)、苏州工业园区开放大学附属综合高级中学(民办,办班点在南航苏州附中唯亭校区)等学校作为建设综合高中班的学校。
(二)
招生计划(共685人)
1.苏州市第四中学校综合高中班:225人
2.苏州市第五中学校综合高中班:45人
3.苏州市田家炳实验高级中学综合高中班:45人
4.苏州新草桥中学综合高中班(民办):100人
5.苏州工业园区开放大学附属综合高级中学(民办):270人
(三)
招生范围
上述学校面向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招生。三区作为同一个招生区域,同时选定举办综合高中班的学校和招生计划,区域内学生可自主选择上述学校中的一所报名。
(四)
招录办法
综合高中班招生立足于做足增量,在高中段原有招生计划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在不影响学生原有中招志愿填报及第一批次录取的前提下,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
1.报名录取方式
采取自主报名、按分录取方式。中考成绩发布后,考生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和意愿,在苏州市教育考试院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平台 “综合高中班”进行信息登记,自主选择一所举办综合高中班的学校报名。根据普通高中公民同招原则,市教育考试院在原招生方案的第一批次(普通高中与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3+4”“5+2”项目)及民办第二阶段提档录取结束后依据各校招生计划,在所有意愿报名且未被前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中,根据中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不大于招生计划总数1:1.5的比例进行划定。学校在划定的名单中,在尊重意愿的前提下,按照中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分批通知,按序录取,录满为止(学生如果在民办高中报名并在民办第二阶段提档录取后,不再参加综合高中班的确认录取)。录取操作程序要规范,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2.录取确认过程
参加综合高中班报名的考生,在正式录取前需到校进行综合高中班就读意愿确认,由考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意向学校现场签订就读意愿确认书。若父母一方不能到现场,需出具相关授权材料或未到场一方的身份证件。就读意愿一经确认,不得更改,不再进入考生后续志愿(含“3+2”、“3+3”等填报的志愿)录取流程(不影响前一批次志愿录取)。学校将确认名单及相关意愿确认书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后,办理考生录取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确认(视作放弃)及未被综合高中录取的学生,依据其原有志愿参加后续录取。
3.日程安排
(1)6月25日前,发布2021年市区(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班建设实施方案。
(2)6月25日—29日,各综合高中班举办学校提供咨询服务。
(3)6月30日—7月4日,学生在苏州市教育考试院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平台-“综合高中班”进行信息登记。系统平台网址:http://www.szjyksy.com
(4)7月6日,审核确认,依次录取。
(五)
培养模式
1.学籍注册。综合高中班学制为三年。新生入学后第一学年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从第二学年起,选择继续学习普通高中课程的学生,继续在原学校保留普通高中学籍。选择转为学习中等职业学校课程的学生,由相应中等职业学校为其办理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学籍为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可享受国家、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免学费政策;学籍为普通高中的学生按普通高中相关收费标准执行。
2.培养方式。学校将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加强应用技术、通用技术课程建设实施,强化对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职业生涯规划和适应社会能力的培养,为学生多样化、个性化成长提供更多、更广服务平台,为学生迎接未来社会挑战、提高生活质量、实现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3.突出选择。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学生意愿,学生可依据自身学业水平状况和意愿,选择继续学习普通高中课程或中等职业学校课程,科学规划未来发展方向。
高一年级第一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前,学生填报后续学习意向表。意愿继续选择普通高中继续学习的,在原校内学习普通高中文化和特色课程;意愿选择转为中等职业学校继续学习的,条件具备的在原校内学习中等职业教育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
4.专业方向。意愿选择职业学校的学生,可以在苏州旅游与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苏州工业园区工业技术学校等学校开设专业中选择未来发展的专业方向。
(1)苏州旅游与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开设林业类园林技术、旅游类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对接苏州市第四中学校综合高中班、苏州市田家炳实验高级中学综合高中班。
(2)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开设物流类物流服务与管理、艺术设计类艺术设计与制作专业,对接苏州市第五中学综合高中班。
(3)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开设计算机类计算机应用、艺术设计类艺术设计与制作专业,对接苏州新草桥中学综合高中班。
(4)苏州工业园区工业技术学校开设计算机类计算机应用、旅游类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对接苏州工业园区开放大学附属综合高中。
(六)
课程设置
1.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江苏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努力构建重基础多样化的课程,保证学生的课程选择权。
2.适应江苏省高考综合改革要求,拓宽高中教育与高等教育的纵向贯通培养渠道,促进普高教育与职业教育的横向课程实施融通,根据各类高校选拔专业人才的要求,开发与高校专业相对应的不同类型的课程。学生可根据兴趣爱好进行选修。
各综合高中班举办学校统一制定具体的课程实施方案。
(七)
发展通道
尊重学生个性特点,为学生提供普通高考、高职院校提前单招、中职对口单招、注册入学等多种发展途径。
1.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综合高中学生根据学习能力和兴趣爱好选择就读普通高中,按要求完成普通高中学业并符合相关报考条件后,在高考报名时根据学业成绩和生涯规划情况,可以选择参加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或者夏季高考。
2.拓宽学生发展通道,通过职业教育通道参加普通高校对口单招或注册入学。
综合高中学生在高一年级学年末,如对职业教育和专业技能确有兴趣及特长,学生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由选择进行学籍转换,就读职业学校课程,相关学校将提供优质现代职业教育及相关专业的机会和平台,未来可以通过普通高校对口单招、注册入学等方式,继续接受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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