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来源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20-05-22 14:26:07
3.慎重填报志愿。因特殊情况不在本市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不填报志愿、不进入划线录取环节。县区教育(教科)局和初中学校要提醒和告知学生、家长,一个学生只能有一个学位,须慎重填报志愿,诚信履行志愿,一经按程序录取,学生只能注册到录取学校并实际就读。支持考生报考民办学校,学生及家长须充分了解民办学校收费标准,避免因不愿或无力承担较高费用影响后续学业。
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分管基教、职成、招考副局长统筹协调,基教科、职成科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并组织实施,市招生考试中心具体承办。
(一)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1.录取依据:
(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等级。九年级文化科目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采用原始分数,合计840分。八年级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采用等级,等级要求由高中学校确定,至少须达到C等级。按6:4普职比划定普高控制线,低于普高控制线的学生,鼓励引导到市域内中职学校就读,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和注册学籍。
(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学校根据学生初中三年综合素质阶段性评价情况,结合学生成长记录,从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分别记为A、B、C、D四个等级。评价时须严格按照评价标准和评价程序进行,不得事先确定等级比例。学校要按照考生信息规范要求,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纸质文档和相同内容电子文档报送县区教育(教科)局,县区汇总后统一报市招生考试中心,纳入高中学校录取体系。
(3)高中学校录取方案。高中学校根据招生录取计划和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办学水平和生源实际,拟定新生录取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录取人数、八年级地理和生物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等级、协议补录规则等。录取方案须于6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职成科核准,加盖印章并报市招生考试中心。
2.录取方式
采用"批次优先、遵循志愿、等级入围、分数排序"录取办法。按照志愿和高中学校录取方案确定八年级地理和生物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要求,建立高中学校预录信息数据库,在数据库内依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3.录取顺序
录取顺序:第一批次录取→第二批次录取→第三批次录取→协议补录。
4.打印录取名册
普通高中完成录取后,市招生考试中心打印新生录取名册并经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加盖印章,向相关学校拷贝录取学生电子信息,通过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和广元招生考试网公布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等级)线。
(二)中职类学校招生录取。中职类学校根据学生志愿和招生计划,在普通高中各批次完成录取后开始录取。
(三)五年制高职学校录取。由省招考委按计划和志愿统一组织录取。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做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各县区教育(教科)局要主动向县区党委、政府汇报,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切实做好考点设置、试卷安全保密、监考教师遴选培训、考风考纪教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食宿卫生及交通安全保障、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考试平稳顺利举行。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二)强化招生纪律。普高和中职学校招生简章须经市教育局基教科、职成科审核后方可发布。坚持办学条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费标准、招生结果"八公开",实行"阳光招生"。切实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行为,任何学校不得在统一招生平台外自行招录新生,不得委托个人、中介机构代理招生,不得以金钱物质和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不得买卖生源,不得提前招生,不得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不得招录已被其他学校录取学生,不得招录普高控制线下学生,不得虚假宣传招生,不得违规接受跨市(州)招生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
(三)强化学籍监管。充分利用学籍系统加强招生规范管理,在学籍系统中设置招生计划数,落实招生计划和规范刚性执行。未参加中考并取得有效成绩、不按录取结果报名入学、多头参加协议补录、分数低于普高控制线、无计划超计划招录学生等情况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违反省教育厅"一律不得举行自主招生考试、一律不得跨市(州)掐尖招生、一律不得提前招生"禁令的,学籍注册转接一律不予办理。
(四)强化政策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准确、全面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宣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论引导。抓好对省教育厅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重大政策、普职协调发展刚性比例、志愿填报规范要求、学籍注册管理规定、考试成绩面向考生本人发布等事关广大考生切身利益重大事项的宣传解读。初中学校校长是中考政策宣传的第一责任人,在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前,开展志愿填报指导演练,开好教职工会、初三年级教师会、学生会、家长会,确保中考政策宣传应知尽知,不漏一人。初中学校必须将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指南》发放给每一位考生,落实好《广元市2020年中考志愿填报及录取政策告知书》的发放及签字确认,存档备查,确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稳定规范。
(五)强化责任追究。落实县区教育(教科)局的监管责任和招生学校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十项禁令",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自主组织入学考试(面试),制止跨市州掐尖招生和与社会培训机构挂钩招生。严格实行问责制度,对违规学校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对校长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职等行政处分。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对违规参与学校招生入学的校外培训机构,直接吊销办学许可证。建立招生"黑名单"制度,把严重违规的学校、校长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市教育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基教科:(0839)3266204;职成科(0839)3267044;信访科(0839)3261337。对违法违规的单位或个人要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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