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来源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20-05-11 16:03:41
(3)在内地西藏初中班(校)就读考生的报名、志愿等信息由报名点学校或考生本人上网填报。学校负责对本校考生信息进行确认,并收集整理考生报名表和相关审查表。
(4)各级报名点单位和信息确认点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区党委有关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部署,采取分时、分段、分流等措施,合理优化工作流程,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家长、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4.信息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逐项认真核对并签字确认。如有误在报名表上更正后交学校或地(市)招生办,重新核对并签字确认。凡考生本人不能确认信息的,经学校或地(市)招生办同意,可由亲友代为确认。代为确认时须提供电子照片(宽240像素×高320像素,免冠蓝底,JPG格式,小于200KB)及相关报名材料。如考生只进行了网上信息填报,未确认信息,视作自愿放弃报名。因考生填报信息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区内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费、考务费和体育加试费,在成都或西藏民族大学借考的考生还须缴纳借考费;内地西藏初中班(校)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和考务费;相关费用对应上缴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费用标准按《关于重新核定全区教育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藏发改价格〔2014〕890号)规定执行,考生须缴报名费每生26元,考务费每生每科16元,体育加试费每生10元,借考费每生180元。农牧民子女免收各项费用。未在规定时间缴纳考试费用,视作自愿放弃报名。
5.考点与借考事宜
(1)在拉萨、昌都、山南、日喀则、那曲、阿里、林芝、格尔木、西藏民族大学、成都设立考点。
(2)成都、西藏民族大学借考考生,须下载填写《西藏自治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全区统一考试借考生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借考表”),确认信息时向本人报名所在地(市)招生办提交借考表。各地(市)招生办须对借考生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将初审合格考生名单于6月6日前汇总上报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审批。
(3)成都、西藏民族大学考区不受理内地西藏初中班(校)毕业生、报考成人中专考生和农牧民子女考生借考(西藏民族大学附属中学考生在西藏民族大学考区参考不属借考);在拉萨、昌都、山南、日喀则、那曲、阿里、林芝、格尔木考试不用办理借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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