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来源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20-02-15 22:33:33
严禁未达标医疗污水排放
由于新冠肺炎属于传染性疾病,因此,医疗废物特别是废水如何处置引发高度关注。对此,生态环境部早在2月1日就明确提出,严禁未经消毒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医疗污水排放。
生态环境部在印发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技术方案》)中要求,各地要安排部署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规范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杀菌消毒要求,防止新型冠状病毒通过粪便和污水扩散传播。
生态环境部要求,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卫生健康、城镇排水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指导督促相关医疗机构对污水和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对没有医疗污水处理设施或污水处理能力达不到要求的,应督促因地制宜建设临时性污水处理罐(箱);加强对医疗污水消毒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未经消毒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医疗污水排放。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要督促其加强消毒工作,确保出水粪大肠菌群数指标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生态环境部还就加大农村医疗污水处置的监管力度、禁止医疗污水进入农田灌溉渠道、防范医疗污水污染饮用水源、加大重点场所监督检查力度、做好信息发布共享等提出了要求。其中,《技术方案》明确规定疫情期间,接收新冠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诊疗的定点医疗机构(医院、卫生院等)、相关临时隔离场所以及研究机构等产生的污水,应作为传染病医疗机构污水进行管控,强化杀菌消毒,确保出水粪大肠菌群数等各项指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相关要求。
《技术方案》明确了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应急处理要本着加强分类管理,严防污染扩散;强化消毒灭菌,控制病毒扩散的原则进行管控,并对采用化学药剂进行消毒处理、采用专用设备进行消毒处理、污泥处理处置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技术要求。
急事急办允许手续后补
在对医疗废物如何处置提出全面要求的同时,生态环境部还对疫情防控期间,一些急需建设项目的环评等作出规定。
生态环境部指出,疫情防控期间,对国家和地方党委政府认定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三类建设项目),可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或先开工后补办手续。要开辟“绿色通道”加强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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