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资源 作者:中考网整理 2019-07-15 09:46:51
第二次录取:“分招生”录取办法
1.盟教育局今年下达给各旗县市乌一中、乌二中“分招指标”,各旗县市教育局将本旗市的“分招指标”分配到所属初中学校。盟教育局以各旗县市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乌一中“分招指标”为基数,在“统招录取线”下80分内,按照初中学校的“分招指标”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盟教育局以各旗县市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乌二中“分招指标”为基数,在“统招录取线”下100分内,按照初中学校的“分招指标”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2.第二次“分招生”的录取对考生有严格的身份限定,汉授考生只有符合定校择优身份且成绩在“统招录取线”下80分以内的考生才可以填报乌一中;蒙授考生只有符合定校择优身份且成绩在“统招录取线”下100分以内的考生才可以填报乌二中。
3.在网报过程中若出现招生计划内考生成绩总分相同、末位并列排名情况时,则一起投档,并列录取。
4、“分招生”录取结束后,如果所有学校的“分招指标”都额满完成,则进入特长生录取阶段。如果有“分招指标”未完成的情况出现,则进入“分招生”调剂录取阶段。
第三次录取:“分招生”调剂录取办法
1.在“分招生”录取的过程中,有的学校会出现符合定校择优身份且在统招分数线下80分内的学生数少于学校“分招指标”数的情况,导致完不成“分招指标”。如遇此情况,盟教育局会将剩余的指标在本旗县市内实行“调剂”。
2.在本旗县市内实行“调剂”录取,即从本旗县市内符合“分招”条件(即符合定校择优身份且成绩在统招录取分数线下80分内)的考生当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直至额满为止。
4.“分招”调剂录取结束后,进入特长生录取阶段。
二、特长生录取办法
1.特长生录取在第一批次学校录取结束后,第二批次学校录取前进行。
2.报考乌一中、乌二中的特长生,如中考成绩和身份满足第一批次“统招”和“分招”条件(分数和身份),务必在第一批次学校录取时填报志愿。
3.报考乌一中、乌二中的特长生,如未被第一批次“统招”和“分招”录取,盟教育局将按照乌一中、乌二中提供的经过公示的拟录取名单由高到低按计划进行点录,额满为止。
4.报考各旗县市普通高中的特长生,盟教育局将按照旗县市提供的经过公示的拟录取名单,由高到低按计划数进行点录,额满为止。
5.未被录取的特长生,可继续进行第二批次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志愿填报。
6.特长生录取结束后,进入第二批次学校录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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