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9-05-23 10:46:35
(二)评分标准:

合唱团
一、报名资格条件
合唱:3人以上重唱形式考试,每人承担1个声部。
(一)报名资格条件(以下条件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1.初中阶段有三年合唱团训练经验,且在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声乐比赛获得市级一等奖的学生;
2.初中阶段有三年合唱团训练经验,且获得由初中毕业学校多位相关专业教师签名证明的特长专业现状水平推荐的学生。
二、现场报名材料
(一)身份证、户口本、大一寸相片2张(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由考生所在学校提供的三年合唱团在团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学生提供近一年内在学校合唱团的演出剧照一张;
(三)在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声乐比赛获得市级一等奖的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或初中毕业学校多位相关专业教师签名证明的特长专业现状水平推荐的推荐信。
三、专项考核组织
(一)考核时间:6月29日(星期六)9:00报到,9:30开始考试
(二)考场安排:深圳中学(高中部)D栋负一楼雍睦堂
候考室:深圳中学(高中部)图书馆
四、考核内容、要求及评分标准
考查考生在艺术审美体验中对专业技能的掌握程度和规范性。注重考生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舞台表演大方、质朴,不矫揉造作;表演时的完整性与流畅性;艺术表达准确,有艺术表现力和创造性的艺术思维。
(一)合唱技能考核:
1.多声部合唱:自备多声部无伴奏合唱作品1首,以重唱形式,3人以上小组为单位,每人承担一个声部演唱,清唱。
2.每人单独清唱一段能体现个人独唱能力的歌曲。
(二)音乐素质考核:
五线谱的视唱。视唱考题长度为4小节,调式范围至多涉及二升二降的调,单人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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