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作者:中考网 2019-05-05 16:44:43
各区招生办、各初中学校: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对我市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性照顾加分申报和审核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照顾政策
烈士的子女可加30分;
因公牺牲警察、军人的子女,可加20分;
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可加10分;
台籍青年,归侨学生,华侨子女,归侨子女,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的子女,可加10分;
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以上部门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或者其子女,可加5分;
少数民族考生可加5分。
军人子女按照南京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予以照顾。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优待政策参照现役军人子女执行。
如果考生同时符合几项加分条件,按其中最高的一项加分,不合并加分。
二、出具证明部门
1.烈士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应出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证明(由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理)。
玄武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珠江路455号408室83693323
秦淮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大明路282号政法楼9楼84556582
建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江东中路269号14楼87778096
鼓楼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山西路84号行政服务中心A601室54716737
浦口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文昌路16号58556716
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高新路16号后2楼205室58153189
栖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文苑路118号5楼86677277
雨花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小行路16号江苏警官学院内2号楼3楼52809596
欢迎使用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中考网,2025中考一路陪伴同行!>>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