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作者:中考网整理 2019-04-30 11:49:55
8月5日至6日,全市初中后职业学校第二阶段招生网上投档。
8月7日至9日,考生自行登录平台查询第二阶段投档结果,并到招生学校报到。
第三阶段:8月10日至15日
8月10日至15日,初中后职业学校第三阶段有缺额招生学校自主组织生源。未投档考生可参考市招考办公布的投档满额学校名单,到未满额的招生学校报名参加缺额补录。第二阶段投档满额的招生学校,如有报到缺额情况,也可接受未录取考生报名,自主组织生源缺额补录。各招生学校根据生源组织情况,按照市招考办要求在录取平台提报缺额补录录取信息。
8月8日至16日,驻青招生学校到市招考办办理录取审核手续(含注册录取)。
中职部分市招考办集中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直接办结录取手续;“3+4”本科、师范专科、五年制高职部分由省考试院负责审核及打印录取新生花名册。8月16日后,市招考办不再接受新办理录取手续的申请。相关职业招生学校须按省考试院要求规定的时间完成网上招生计划调整。
4.市招考办和有关职业学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办结录取表盖章手续。
五、录取原则及要求
职业学校招生录取遵循以下录取原则及要求:
1.所有批次录取按满分780分标准计算成绩。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含听力口语,下同)120分、物理100分、化学80分、历史80分、地理80分、生物80分。录取时按8个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按照数学、物理、化学、语文、英语、历史、地理、生物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优先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录取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青岛市的职业学校继续按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3.“3+4”本科批、师范专科、普职融通实验班、五年制高职,全市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和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分别统一划定各类别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普职融通实验班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低于500分。
4.各校三年制中职专业可根据本校往年报到情况,申请设置第一阶段投档录取比例,投档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3,各校可在1:1.1、1:1.15、1:1.25、1:1.3四档比例中选择其一,在计划申报时在招生平台计划管理模块中申报。第一次录取投档考生报到即为录取。未申请投档录取比例的学校专业按照1:1比例投档。
5.第二阶段投档分数线不能低于本专业第一阶段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第二阶段招生按学校实际缺额计划1:1比例投档。
6.允许职业学校在计划公布前划定我市考生分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低于分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或相应批次分数线的考生不予投档、录取。各校须于5月6日前向市招考办申报本校拟设最低线的专业及最低控制线。每个学校每个层次最多一个专业设最低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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