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9-04-29 11:09:44
3.青岛市所有区市“3+4”本科都作为提前批录取,被“3+4”本科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它学校(含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录取。报考“3+4”本科同时兼报辖区高中段其它志愿的考生,未被“3+4”本科录取而参加本区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时,不得因其报考了“3+4”本科提前批次而在其他志愿录取时降低或变相降低考生分数。
4.我市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普职融通实验班除外)可以注册录取的方式招收外地生源,由市招考办办理录取手续。
5.办理中职注册录取的往届生、高中毕(结)业生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报名时,须持初、高中毕业证书或义务教育证书、户口簿。注册录取必须控制在各校招生计划总量内。
6.职业招生学校中有面试要求的专业,须经市教育局批准,并须在招生平台申报招生计划时,注明“须面试合格”字样,录取投档时将关联面试合格名单数据库投档,未参加招生学校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考生将无法投档。
有面试要求的职业招生学校,须在5月6日(周一)前将《2019年青岛市职业学校面试安排表》(附件2)纸质和电子版报市招考办中招处。5月13日(周一)前,各校须完成面试工作,并将面试合格考生分专业录入“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招生平台”,同时将打印盖章的合格考生名单报市招考办中招处备案,面试考生合格名单内容包括:学校代号、专业代号、专业名称、学籍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初中毕业学校、合格证编号(其中学校代号、专业代号、专业名称以市招考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同一招生学校有多个面试专业的,须分专业分别上报。
各职业学校务必严格按规定时间和格式上报面试合格名单并在平台录入面试合格信息,若因此造成的录取投档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
三、志愿和批次设置
1.志愿批次按顺序设置为:提前批(包括“3+4”本科、青岛电子学校和青岛旅游学校三年制中外合作班)、普通高中批、高等师范专科和局属学校三年制中职普职融通实验班(以下简称“师范专科和普职融通”)批、五年制高职批(含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以及五年制贯通培养试点班)、中职技校批。
2.提前批志愿为4个平行志愿;师范专科和普职融通批志愿为2个平行志愿;五年制高职批志愿为3个平行志愿;中职技校批志愿为1个志愿;职业学校每个志愿填报1所学校1个专业。所有批次不设“专业服从调剂”和“学校服从调剂”志愿。
3.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可通过青岛市教育局网站查询。
四、录取工作程序
录取结果和投档满额学校名单等信息在“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网址:http://wsbm.qdedu.gov.cn/)”统一发布,考生应在录取结束后及时查询录取去向,按时到招生学校报到。
录取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7月6日,7月25日至28日
7月6日,“3+4”本科、青岛电子学校和青岛旅游学校三年制中外合作班提前批录取;
7月25日,高等师范专科、三年制中职普职融通实验班录取;
7月26日,五年制高职批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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