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作者:中考网 2019-04-18 14:13:46
1.指标生政策。将青岛一中、青岛二中、青岛九中、青岛实验高中、青岛十七中、青岛十九中、青岛三十九中、青岛五十八中、青岛六十七中、青岛六十八中10所学校普通班招生总数的65%,分别均衡分配到四区各初中学校。
指标生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加30分后参加普通高中统招生录取,指标生加分只对“普通批”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有效,指标生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均须达到合格等级。
指标生应在注册学籍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住房发生变化等而正常转学的学生须连续在该校就读两年以上),各初中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籍和就读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名单逐级上报市招考办,并通过合适的方式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2.指标生名额分配。市教育.局按10所普通高中普通班招生总数,分别计算出局属初中学校和四区指标生总人数。四区教体局根据所属初中学校实际在校毕业生人数,计算出各区属初中学校指标生名额。
3.指标生人选确定。根据考生“普通批”第一志愿和学业水平考试总分确定指标生人选。市教育.局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将该初中学校“普通批”第一志愿报考各优质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分别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再根据指标生名额分别确定指标生人选。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等级组合、物理化学生物等级组合、历史地理等级组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市教育.局将根据录取进度在青岛教育政务网(http://www.qdedu.gov.cn)公布指标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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