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作者:中考网 2019-04-01 17:28:07
(三)录取办法
市教-育局中招办按照录取批次顺序,依据学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及享受政策性优惠情况,结合考生志愿进行择优录取。
招生学校录取时,按照以下规则依次择优:
1.比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
2.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3.比较享受优惠政策的情况。
4.比较书面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总等级组合。
5.按照顺序依次比较书面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单科等级。
(四)录取方式
1.普通高中录取
普通高中除划线招生外,还实行指标生、直升生、特长生和推荐生等多样化招生方式;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直升生、特长生和推荐生具体实施办法见附件。已被普通高中学校提前录取的直升生不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能参与其他高中学校的录取。
2.职业院校录取
职业院校实行志愿填报、划线招生、择优录取,按学校类别和专业分批次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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