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作者:中考网 2019-03-21 09:50:24
试点高校要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情况,参考综合素质档案及体育科目测试的结果确定资格学生名单。各试点高校要将资格学生名单在本校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资格考生,要及时通知考生本人,并于6月30日前将入围考生名单(含考生号、身份证号、姓名、高考成绩、高校考核成绩、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折算成绩、综合成绩等)报我办备案,我办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官微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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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志愿填报及投档录取
高考成绩公布后,资格考生应根据广东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工作的有关安排,填报综合评价试点高校志愿(具体安排以省招生办普通高考志愿填报工作的文件为准)。
试点高校在提前录取批次院校录取结束之后、普通类本科院校投档之前(即零批次阶段)完成投档录取。
省招生办根据试点高校资格考生名单、考生志愿及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投档给各试点院校。
除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按教育*部同意的招生录取模式外,其他试点高校均按照6:3:1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即学生高考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高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30%,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最终构成考生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录取后,按综合评价方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分别在录取高校及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录取高校及专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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