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社区青岛站 作者:初辰 2019-01-29 10:08:36
1月25日,青岛市教育局发布《青岛市综合高中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推行综合高中办学模式,并逐步扩大综合高中办学规模,建立普通高中、特色高中、综合高中、职业高中“四位一体”的高中阶段办学模式。
1、2019年首批试点3所学校,招收500人
2019年,局属学校在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即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青岛艺术学校、青岛商务学校进行试点,开设综合高中试验班。
招生计划: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招4个班,每班50人,共200人;青岛艺术学校招4个班,每班50人,共200人,青岛商务学校招2个班,每班50人班,共100人。
另外,每个具有高中学校的区市至少建设1所综合高中。
2、综合高中招生对象及录取标准
综合高中招生对象面向青岛市内三区和崂山区初中应届毕业生。各学校将依据招生计划,在达到市局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含综合高中)录取资格线的前提下,按照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个别学校含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3、综合高中报名方式
按照往年中考报名方式,学生首先通过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进行网上填报,然后到规定地点现场确认即可。
4、综合高中学费问题
综合高中学生在注册普通高中学籍期间,按照普通高中学校的收费办法和标准执行;转入中等职业教育学籍后,执行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及资助相关政策。
5、综合高中课程体系
综合高中课程体系由普通高中课程、专业课程和选修课程组成。试点班学生要完成相应课程规定学时并考核合格,即可获得相应学分。普通高中课程学分要修满144学分。根据学校办学特色,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青岛艺术学校、青岛商务学校分别在技术、艺术、美术方面可为普高学生提供丰富的校本课程。
6、综合高中毕业后多条出路供选择
综合高中试点班学生的毕业后有多种选择,可参加夏季、春季高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国际交流,也可以选择直接就业,实现多元发展、多样成才。
7、综合高中与青岛二中等普高合作办学
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青岛艺术学校、青岛商务学校分别与青岛二中、青岛十七中、青岛一中等学校合作办学,共享教育教学资源。在管理、教研、师资、课程、社团等方面开展深入交流,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促进共同发展。市教科院加大对综合高中试点学校教师的教学指导和研究力度,加强试点学校与普通高中学校跨校联合开展教研活动。
8、综合高中入校注册普高学籍,高一结束自主分流
综合高中是高中阶段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互相渗透融合的一种新的教育模式。学生入校注册普通高中学籍,课程以普通高中课程为主,辅以技术类和专业选修课程。原则上在高一结束时,结合相关测试结果,由学生重新选择职业教育或普通教育,在校内或校际间自主交流。
根据《青岛市综合高中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综合高中实验班的学生在学籍上实行“单一注册,双重管理”。高一年级统一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原则上在高一结束时,结合相关测试结果,由学生自主重新选择职业教育或普通教育,在校内或校际间自主分流。课程管理上,综合高中实验班将普通高中必修课程与相关职业教育课程进行整合,形成综合高中的基础课程体系。综合高中的普通教育执行山东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职业教育面向市场需求和地方经济建设的需要设置专业课程体系。支持综合高中学校与国内外高水平职业教育院校合作。
9、普职不同学籍学分可互认
按照《方案》要求,综合高中实验班学生要完成山东省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相关学习内容,修满144学分,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学业考试合格,发给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转入职业教育学生,职业学校承认其普通高中学籍时所学相应课程、合格成绩及学分,在此基础上学生应补充修满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定的其他课程且成绩合格,获得修满相应学分,思想品德评价合格,实习鉴定合格,发给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
10、政策资金支持
市教育.局今年将为这三所局属试点学校提供1000万资金支持,专项用于综合高中建设,用于综合高中办学条件改善,改造理化生实验室、专业实训室、艺术类教室等。并增加试点学校教师职数,支持试点学校在原有师资力量基础上引进普通高中文化课教师,支持普通高中学校教师到综合高中学校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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