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社区 作者:clh0421 2019-01-11 15:22:34
(初一上、下学期期末考试得分/总分)×10
② 初二阶段成绩得分:20分。
(初二上、下学期期末考试得分/总分)×20
③ 初三阶段成绩得分:60分。
K1:第一次月考(2017年10月5、6日)得分/总分×10
K2:第二次月考(2017年11月9、10日)得分/总分×10
K3:第三次月考(2017年12月18、19日)得分/总分×10
K4:第四次月考(2018年1月19、20日)得分/总分×15
K5:第五次月考(2018年3月22、23日)得分/总分×15
缺考成绩处理:因特殊原因并经学校同意批准没参加考试的,缺考当次考试成绩按其上次考试名次降低5个名次的成绩计算总分。
(2)其它得分:10分。
在我校就读期间,获得以下奖励的,按相应规定计分,累加不超过10分。
①三好学生、优秀干部
a、获得市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称号,每次计1分。
b、获得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市级优秀少先队员称号,每次计1分。
c、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称号,每次计2分。
同一学年中多次获奖只计最高一次,不同学年可累计加分。
②艺术比赛
a、获得“三独”比赛省级一等奖计2分、二等奖计1分。
b、获得“三独”比赛市级特等奖计1分、一等奖计0.5分。
c、参加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展演,特等奖计2分、一等奖计1分,获得集体项目奖的按50%计分。(如当年比赛没有设立特等奖,则一等奖加1分)
在三年中多次获奖,只计最高一次。参加全国中学生艺术展演计2分,并可与“三独”比赛计分累加。
③体育竞赛:限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
a、获得省级第一、二、三、四、五、六名,分别计3分、2分、2分、2分、1分、1分。
b、获得市级第一、二、三名的分别计2分、1分、1分。
c、获得集体项目奖的,按以上规则50%计分。
同一人在三年中多次获奖,只计最高分一次。
(五)排序公布
1、5月2日----5月4日,根据综合评价得分,按直升指标数的1.2倍,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综合评价得分排序名单和直升生拟定名单。
2、公示期间接受核查,核查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核查地点:学校行政楼二楼教务处202室。
(六)推荐上报。
以上综合评价得分在公布核查无异议后,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直升生指标数确定直升生名单。
5月5日—6日已公示的拟定直升的学生及其家长填写《直升生资格审查表》,5月7日上午10点前上交学校行政楼202室。学校教务处汇总名单后,在5月7日下午5点前将《长沙市一中岳麓中学直升生汇总名单》(含纸质和电子表格)和《直升生资格审查表》上报至市教育局中招办。逾期不递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录取
市教育局于5月18日—5月20日在长沙市招生与考试信息专网上公示直升生录取名单。
公示无异议后,5月24日市教育局中招办发放直升生录取名单。已被录取的直升生不再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书面考试,不能参与其他高中学校的录取。
公示期间,直升学生如有变动,按序替补。
长沙市一中岳麓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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