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9-01-02 15:42:18
3.考试命题原则。
由青岛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命题原则如下:依据各学科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考查学生创新素养和实践操作能力。逐步取消各学科考试说明,防止命题模式化。
(二)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和突出表现等6个方面。青岛市教育.局负责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由初中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初中学校要结合办学实际,本着既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又突出学生个性特长的原则,科学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评优评先的依据,学生初中毕业的依据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三)创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机制
改革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实行统一招生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方式。
1.改革统招生录取政策。
第一组合达到B等及以上等级且第二组合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的考生有资格参加优质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即墨一中、实验高中、萃英中学,下同)统招生录取;第一组合和第二组合均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的考生有资格参加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录取。
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统招生时,从达到第一组合和第二组合等级要求的考生中,按照语文、数学、英语3科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3科总分相同时,排序参照高考改革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确定,以当年招生文件为准)。
2.完善自主招生录取政策。
适当扩大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比例,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采取笔试、面试(或专业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录取方式,淡化笔试,加强对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要在自主招生方案中明确参与招生录取的综合素质评价相关内容。
3.完善指标生确定办法。
根据初中毕业生人数,将各优质公办普通高中的指标生名额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普通高中录取统招生时,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将该校报考各优质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英语3科总分从高到低排序(3科总分相同时,排序参照高考改革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确定,以当年招生文件为准),根据指标生名额分别确定指标生人选。被确定为指标生的考生,在语文、数学、英语3科总分基础上加25分后参加统招生录取。
4.推进综合高中招生。
加快综合高中建设,推进综合高中招生,探索高中阶段育人模式改革。学生在综合高中就读期间,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申请普职分流,经批准后再次选择普通高中或职业教育。
5.完善艺体特长生录取办法。
进一步完善公办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录取办法,合理设置公办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办字〔2015〕132号)、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8〕28号)等通知要求,适当调整公办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数量,从2019年开始,原则上全区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人数不超过各学校年度招生总计划的5%。具体录取办法见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当年发布的艺体招生方案。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考试招生管理。区教.体局统筹管理全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健全招生管理工作规定,规范学校招生行为,进一步明确招生范围、招生规模等基本要求,严禁违规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规范招生办法和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二)推进教学改革。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艺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的课时。加强对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的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定期对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三)营造良好氛围。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高中学校、初中学校要做好各项实施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加强风险评估,认真做好改革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为推进改革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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