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8-10-26 16:45:03
定向分配招生如何录取?
定向分配招生计划确定后,各初中学校根据定向分配名额相应的比例确定推荐生。定向招生录取时,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各初中学校实行“一校一线”,差额录取。向农村学校和相对薄弱学校倾斜。
市教育局将在每年的高中段招生实施意见中,制定定向分配招生的具体实施方案。
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包含特长招生和特色招生。特长招生是指招收在艺术、体育、科技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如效实中学为组织校园交响乐队招收乐器特长类学生。特色招生是指招收符合学校办学特色的学生,如宁波三中美术办学特色突出,每年招收2个美术特色班。
自主招生计划单列,招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20%,其中特长招生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5%。对近3年已举办特色班且成效显著的学校,自主招生计划可放宽至不超过招生总数的30%。
新政中的自主招生录取与以往没有大的变化。自主招生学校可对考生的相关综合素质评价维度等级方面,提出要求或作为前置条件,也可在中考前组织规范的专业测试。再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其中学业水平成绩所占权重应不低于30%。
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2016年起,我市已开始进行初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每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档案。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作为毕业和普通高中保送生录取的依据。
新政在原有的《宁波市初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基础上,制定了《宁波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南》,进一步完善了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内容和评价方式。主要包括品德表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等内容。各初中学校要为每名学生建立规范的成长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侧重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
我市将不断加强综合素质评价在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中的运用,其结果将作为初中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和高中段学校自主招生的重要依据或前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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