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资源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7-06-26 22:35:09
普通高中志愿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确定志愿类别并在中考志愿填报说明中予以明确,职教类“3+4”中职与本科分段培养班、五年制高等师范、职业学校对口高考班、五年制高职院校、中高职“3+3”分段培养班、技师班及中专、职高、技工学校等均为统一的平行志愿。
2.今年普通高中和各类师范及职业学校不实行二次征求志愿,考生须慎重填报各批次志愿,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理性选择每一志愿,志愿一经填报并被录取后无法变更,一旦被前一批次学校投档录取,后面志愿的学校不再投档录取。志愿表全部空白、一个志愿都没有填报的不得提交,考生因放弃一部分志愿或志愿填报不当而未被录取的,责任自负。考生必须准确详实地填写学生本人或家长(法定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家庭地址等信息,由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负责审核,学校要负起把关责任。
3.选择填报普通高中的考生,可同时填报职教类志愿。“3+4”中职与本科分段培养班可选择不同学校和专业填报3个志愿,五年制高等师范专业、五年制高职(含五年制师范院校非师范专业)、中高职“3+3”分段培养班各填报2个志愿,技师、高技班可填报1个志愿;为提高志愿填报的有效性和录取率,考生在填报职业学校对口高考班升学志愿时,需填报2所不同学校(其中至少有1所为市区职业学校);填报其他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升学志愿,需填报2所以上不同学校(其中至少有1所为市区职业学校)。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五年制高职录取分数线苏北地区原则上不低于中考总分的60%,高等师范学校的师范类专业面向苏北五市生源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中考总分的65%,五年制专科护理专业不低于中考总分的70%。我市其余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如需分类划定最低投档控制线,须报经教育主管部门审定后,在《中考指南》公布的招生计划备注栏及学校招生简章中注明。
4.今年江苏省盐城中学面向各县(市)和盐都区、大丰区招生实行“函报”方式,不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各县(市)和盐都区、大丰区报考盐城中学的考生采用“函报”方式填报江苏省盐城中学志愿,具体方式为:考生在6月12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写亲笔信到盐城中学(信中除表明本人自愿报考盐城中学外,还必须准确填写建档号、家庭地址、联系方式等,并附监护人签名或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家庭户口簿复印件)。一经“函报”,不得撤销。在市直、亭湖区、开发区、城南新区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实行“函报”。江苏省盐城中学面向各县(市、区)的招生必须严格规范“函报”手续,并在6月20日前将学生“函报”名单审核确认盖章后和每个学生的相关附件报市教育局中教处和市招考中心复核备案。已被盐城中学录取的学生,其他任何学校不再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盐城中学也不得录取。
5.职教类有关学校相关专业、普通高中国际班按需要进行面试或体能测试(含体检)或专业考试等加试,组织加试项目学校须于6月20日前将合格考生情况报市招生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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