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九江新闻网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6-07-27 16:56:36
凡愿意就读民办学校的,可向相关民办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民办学校录取后,凭学生录取花名册及家长申请由学校统一于8月15日前到市中招办办理录取手续。
按照《江西省2016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赣教考字〔2016〕2号)文件精神,普通高中招生实行限时报到制,各市直一般高中接市中招办录取名单后应及时通知已被录取的学生在报到期限内到校报名,报到期限为7月28日、29日、30日三天时间,以便于建立新生录取数据库并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同时,根据文件要求,市直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线和收费标准招收学生,不得超计划、降分数、超收费标准违规招生,不得招收已经录取他校的学生。违反规定跨市(县、区)招生、超计划招生、线下招生等违规行为招收的学生,不能进入全省统一录取库,因违规招生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招生学校责任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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