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平教育信息网 作者:南平市招生办 2016-07-18 18:25:39
四、其他事项
1.报考需体检的学校、专业的考生需按各县(市、区)招办安排参加体检,体检表采用医院提供的统一体检表,体检结论由考生直接交相关学校审定。
2.各县(市、区)招生办最迟须在7月21日前,将本县(市、区)高中录取结果导入“南平市中考综合管理系统”。
3.今年继续允许考生补报五年专志愿和中职学校志愿,补报志愿时间:7月22日8时开始至7月23日18时止。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以原考生号和密码重新登录“南平市中招志愿填报系统”,进行补报五年专志愿和中职学校志愿,逾期不再受理。
4.参加五年制高职集中录取的学校招生代表须持招生院校介绍信在2016年7月27日上午到集中录取点报到,食宿自理。
5.五年制高职《录取通知书》由南平市招生办在招生录取时统一打印。学校提出申请,南平市招生办可提供考生志愿表的电子档案。
6.我市将进一步加大招生信息发布工作的监管,杜绝虚假招生信息,严格禁止部门和地方保护、争抢生源、“有偿”招生、委托中介招生等,及时依法依规严格查处各类违规招生行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
南平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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