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外招生网 2011-07-22 17:27:57
2011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为:学业考试成绩总分565分。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办〔2011〕13号)规定:“可允许民办高中拿出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进行自主招生,民办高中要有最低录取标准(或分数线),可在当地高中最低录取标准上适当下浮。”我市市区民办高中下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各学校提出,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欢迎使用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中考网,2023中考一路陪伴同行!>>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