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资源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21-06-04 11:15:09
招生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本方案制定本区域内招生方案或招生工作细则,依法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平稳,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上好学”。
(二)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的相关文件要求开展招生工作,严格落实“十个严禁”纪律,做到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严禁违规招生,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视情节和影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三)优先安排“人户一致”(即户籍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对于“人户分离”的如服从调剂分配,贵安教育管理处根据学校招生计划、空余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四)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暂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获批后方可暂缓入学,并报贵安教育管理处备案。
户籍迁入贵安新区时限
户籍迁入贵安新区认定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前,5月28日及以后户籍迁入贵安新区的,根据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结合家长意愿,按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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