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资源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21-06-04 10:20:40
3.审核阶段:5月31日—6月10日登记期间,家长要按照平台要求登记信息,平台将通过公安信息系统审核学生的户籍或居住证等信息。学生信息要如实填写,如填报虚假信息将影响学生正常入学。
4.电脑随机派位及现场确认阶段:
(1)民办学校:7月13日,完成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电脑的随机派位,7月14日—15日完成电脑随机派位民办学校学位确认。
(2)公办学校:7月14日后以短信和平台提示两种方式通知花溪区户籍生家长打印现场审核表,7月16日—18日家长持相关材料到划定的公办学校进行现场确认。
5.录取、分班阶段:8月上旬完成录取、分班。
6.学籍审核阶段:9月完成对各学校新生录取名册审核和一年级新生学籍注册及初一新生学籍接续工作。
(四)各类招生
1.公办学校招生
(1)填报公办学校需具有花溪户籍或法定监护人在花溪区办理有效居住证的儿童。
(2)优先安排“人户一致”(即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教育局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报名人数,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人户分离”(含集体户、寄搭户、空挂户)的儿童少年入学。
(3)符合本招生方案招生原则中第二条原则(属地管理、服务和支持区域经济建设统筹原则)的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按照教育局要求提供资料上报审核,合格后统筹安排。
(4)现场确认需提供资料
小学:家长持户口簿、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件、有效期内的体检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划定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录取(以平台发送信息为准);初中:家长(学生)持户口簿、义务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体检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划定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录取(以平台发送信息为准)。
(5)对于因身体状况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经村(居)委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上报花溪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管理科,获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2.民办学校招生
(1)民办学校招生一律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学校录取工作按照“登记+电脑随机派位+学位确认”模式进行;学生登记报名期间,符合《贵阳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管理办法》报名条件的新生可选择1所民办学校。
(2)报名学生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初中可根据家长意愿直接录取。报名学生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初中,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电脑随机派位由贵阳市教育局于7月13日统一进行。中签学生需在7月14日-7月15日向中签民办学校银行账户一次性缴纳一个学期的费用(含学校招生简章上所列应收学费、住宿费,不含代收费及服务性收费),银行缴费回单将作为学位确认的唯一依据,逾期未缴费学生视为放弃中签资格。学位一经确认,系统锁定学生录取信息,不能再被
其他公办或民办小学、初中录取。原则上学校不得录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
(3)花溪区户籍的学生参与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未被填报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按照公办学校的招生原则进行招生。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学生可以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初中部招生名额多于小学部直升人数的,多余学位要按民办学校招生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切实落实“两为主”政策,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入学基本条件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在花溪区持有有效居住证且具备以下相应条件:
<1>在花溪区花溪片区或经开片区社保中心缴纳的社会保险;
<2>监护人在花溪区务工或进行个体经营。
入学条件印证资料: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一方在花溪区办理的有效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一方在花溪片区或经开片区社保中心近三年(2019—2021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缴费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一方在花溪区内有效用工合同或在花溪区办理的有效期内个体经营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户口薄或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升入初中的学生,报名时还应出具小学义务教育证书(原件和复件件);
<6>建档立卡贫困户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政府出具的证明或建档立卡户卡片。
(3)随迁子女学生家长按照区教育局在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上通知时间(本方案发布后另行通知),填写《花溪区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见附件4),提供印证材料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学校(见附件3)进行现场审核,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的随迁子女,对不能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可由现居住地村(居)及乡(镇、街道办)出具有效居住证明。
(4)录取办法及相关要求见《花溪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实施细则》(附件5)。
4.残疾儿童、少年招生
持有我区户籍的肢残及智力残疾鉴定为轻度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划片招生服务范围登记报名随班就读。其余残疾儿童少年持户口簿、残疾证明、入学体检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区特殊教育学校审核后登记报名(咨询电话:0851——83861853)。
花溪区特殊教育学校登记报名时间:6月3日——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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