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合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4-03-13 10:58:29
《儒林外史》是我国文学史上一部杰出的现实主义的长篇讽刺小说。鲁迅先生评为“如集诸碎锦,合为帖子,虽非巨幅,而时见珍异。”冯沅君、陆侃如合著的《中国文学史简编》认为“大醇小疵”。全书故事情节虽没有一个主干,可是有一个中心贯穿其间,那就是反对科举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毒害,讽刺因热衷功名富贵而造成的极端虚伪、恶劣的社会风习。这样的思想内容,在当时无疑是有其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教育意义的。加上它那准确、生动、洗练的白话语言,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塑造,优美细腻的景物描写,出色的讽刺手法,艺术上也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当然,由于时代的局限,作者在书中虽然批判了黑暗的现实,却把理想寄托在“品学兼优”的士大夫身上,宣扬古礼古乐,看不到改变儒林和社会的真正出路,这是应该加以批判的。
二、鲁迅论《儒林外史》
迨吴敬梓《儒林外史》出,乃秉持公心,指时弊,机锋所向,尤在士林;其文又感而能谐,婉而多讽:于是说部中乃始有足称讽刺之书。
……时距明亡未百年,士流盖尚有明季遗风,制艺而外,百不经意,但为矫饰,云希圣贤。敬梓所描写者即是此曹,既多据自所闻见,而笔又足以达之,故能烛幽索隐,物无遁形,凡官师,儒者,名士,山人,间亦有市井细民,皆现身纸上,声态并作,使彼世相,如在目前,惟全书无主干,仅驱使各种人物,行列而来,事与其来俱起,亦与其去俱讫,虽云长篇,颇同短制;但如集诸碎锦,合为帖子,虽非巨幅,而时见珍异,因亦娱心,使人刮目矣。
(《中国小说史略·清之讽刺小说》,《鲁迅全集》第8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版)
三、关于科举制度
我国科举制度古已有之,作为一种选拔人才的制度,据记载始于汉代。以下各朝,在此基础上,或继承,或变化,但大体都有一套较为完整的选拔人才的科举制度。
明、清两代的科举制度大致相同。下面只就清代的科举制度加以简单的叙述。
清人为了取得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资格,先要参加童试,参加童试的人称为儒生或童生,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清代有府学、州学和县学,统称为儒学)。儒学和孔庙在一起,称为学宫。生员“入学”后即受教官(教授、学正、教谕、训导)的管教。清初生员尚在学宫肄业(有月课和季考,后来变成有名无实了),又称为生,俗称秀才。这是“功名”的起点。
生员分为三种:成绩最好的是廪生,有一定名额,由公家发给粮食;其次是增生,也有一定名额;新“入学”的称为附生。每年由学政考试,按成绩等第依次升降。
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1)乡试,(2)会试,(3)殿试。
乡试通常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一次,又称为大比。由于是在秋季举行,所以又称为秋闱。参加乡试的是秀才(生),但是秀才在参加乡试之前先要通过本省学政巡回举行的科考,成绩优良的才能选送参加乡试。乡试考中后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
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所以会试又称为礼闱,又称为春闱。参加会试的是举人,取中后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会试后一般要举行复试。
以上各种考试主要是考八股文和试帖诗等。八股文题目出自四书五经,略仿宋代的经义,但是措辞要用古人口气,所谓代圣贤立言。结构有一定的程式,字数有一定的限制,句法要求排偶,又称为八比文、时文、时艺、制艺。
殿试是皇帝主试的考试,考策问。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甲。第二甲第一名俗称传胪。
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儒林院编修。其余诸进士再参加朝考,考论诏奏议诗赋,选擅长文学书法的为庶吉士,其余分别授主事(各部职员)、知县等(实际上,要获得主事、知县等职,还须经过候选、候补,有终身不得官者)。庶吉士在翰林院内特设的教习馆(亦名庶常馆)肄业三年期满举行“散馆”考试,成绩优良的分别授翰林院编修、翰林院检讨(原来是第二甲的授翰林院编修、原来是第三甲的授翰林院检讨),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或分发到各省任知县。……
(王力《古代汉语》下册第一分册,中华书局196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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