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资源 2009-05-05 11:37:05
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了个别考生为享受少数民族高考、中考加分等优惠政策,违反有关规定变更民族成份的现象。为此,国家民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变更民族成分的有关规定。
通知中说,公民个人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父亲或母亲的民族成份确定。父母双方均不属少数民族成份的,本人不得变更为少数民族成份。考生在参加国家教育考试报名时填写的民族成份必须真实有效,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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