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资源 作者:中考网整理 2019-08-06 09:45:07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程序
综合素质评价要严格按照流程告知、学生自评、同学互评、教师评价、学校评价、上报结果的程序进行。
1.流程告知。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开始前,学校要向全体初三家长下发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流程告知书,明确告知评价工作流程、评价结果对中考录取的影响,以及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时申诉的时段。告知书经家长签字后,由学生交回学校保管,保存期限不低于1年。
2.学生自评。学生进行自我评价,根据三年以来的综合表现,填写《南京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中“学生自我评价”一栏。
3.同学互评。每个同学给同班同学进行等级评价,不包括本人。(“学生互评表”由学校自行设计,学生评后交班主任保存,为后续的“教师评价”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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