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8-05-15 10:19:02
考生至少在学籍所在学校有两年以上学籍和实际就读两年以上且整个初三年级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才具有获得学籍所在学校定向指标生的资格。回户籍所在地报名的考生不占学籍所在学校的定向生指标,也不享受报名所在地的定向指标生计划。各初中校必须在校内公示定向指标生资格条件和本校符合定向指标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定向指标生录取后如有举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学校责任人的责任。
问:今年中考加分政策有什么规定?
答:今年加分政策参照《盐城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性加分办法》执行,符合规定的考生,按要求提供准确的证明材料,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核手续,按相应规定加分投档。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中,实行政策性加分的对象包括:1.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的军人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认定的见义勇为烈士人员子女、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3.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和港澳台籍考生;4.少数民族考生。
具体的加分分值为:1.关于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以及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录取时按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10%加分投档。(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军队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被战区军兵种以上单位表彰、在执行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现役军人子女,中考录取时按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5%加分投档。(3)从作战部队交流到其他部队任职不满1年和跨地级市以上交流任职不满1年的现役军人的子女,中考录取时按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2%加分投档。(4)其他现役军人子女加15分投档。2.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为见义勇为的烈士人员子女加20分投档,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加10分投档。3.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和港澳台籍考生加10分投档。4.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投档。同一考生如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包括录取定向指标生时的指标生加分)的,不累计重复,按最高分项目计算。
问:今年普通高中专项计划如何招生?
答: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和特色建设,盐城市今年继续安排普通高中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招生计划,该计划单列,未能用完的专项招生计划,不转入普通招生计划。
符合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报名条件的考生根据中考报名区域招生学校的招生项目与人数,选择报考相关普通高中。考生只能报考所在区域一所学校一个高水平招生项目,多报无效。各招生学校的专项测试由所属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和成绩经公示一周后,报送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及成绩在盐城教育网集中公示后,由市招生考试中心汇总备录。报考四星级高中(含享受四星普通高中招生待遇的热点高中)的体艺类考生,必须专项测试成绩合格且中考成绩达到中考总分70%(532分)以上,科技类考生必须专项测试成绩合格且中考成绩达到中考总分80%(608分)以上,普通高中录取时按专项测试成绩和中考成绩之和择优录取。报考三星级高中及其他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的考生,必须专项测试成绩合格,按专项测试成绩和中考成绩之和择优录取。尾数同分的,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不得突破该项目的招生计划。以上录取在每批次提前进行。
问:市教育行政部门在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方面有何规定?
答:高中阶段招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建立问责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各种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防止和纠正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对中考中招过程中不作为或乱作为,导致问题发生的,或者有错不纠、纵容庇护的,将对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按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成绩以及报考人数划定各地区、各学校和全市最低录取控制线。所有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十个严禁”要求和省、市关于招生的各项纪律规定,严禁招收借读生、旁听生、代培生、扩招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并收费,对违规学校将严肃处理、追究责任。各普通高中不得招收没有参加中考的学生,不得举办初高中“直升班”,更不得以各种名义在中考前提前招生。
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坚决杜绝买卖生源、有偿招生等违纪违规行为。各职业学校不得雇用在校学生及社会中介机构组织生源介入招生工作,不得向初中学校教师及其他相关人员支付与招生有关的任何费用用于组织生源。严禁初中校教师为招生学校组织生源及包办学生入学手续,严禁任何学校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
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均要设立招生工作热线电话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咨询和投诉,并在当地主要媒体和教育网站上公布。今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咨询电话:88228663(盐城市教育局中教处),88228683(盐城市教育局职社处),88399020(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监督举报电话:80501628(盐城市纪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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