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资源 2009-04-17 11:41:30
淄博市教育局发布《2009年中考招生工作细则》,2009年中考借读学生需到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往届初中毕业生在原学籍所在初中毕业学校参加报名,各初中学校将报名电子信息及有关证明材料于5月12日前报区县教育(教体)局。
严重违纪考生两年内不得参加中考报名
2009年中考文化课考试时间是6月11日、12日、13日,全区混编考场,考点由区县统一安排,一般应设在高中招生学校。每个考点要设主考一人,副主考两人,每个考场30名考生,实行单人、单桌。按“S”型、“7788”排列。
监考教师由区县教育(教体)局从各高中招生学校统一选调。对违反监考纪律的教师三年内取消评优晋级资格,情节严重的将开除公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报考资格,两年内不允许参加中考报名。
6月26日前后下发成绩通知单
阅卷工作由淄博市集中统一进行。采取全封闭、流水作业方式阅卷。6月26日前后下发成绩通知单,各区县领到成绩通知单后要及时发给考生个人。公布成绩后三天内允许考生查阅试卷分数,此后一律不再允许查分。对成绩有误考生的成绩由淄博市教育局在录取前进行更正并通知考生所报考的学校。考生成绩单只发放给考生本人,任何学校不得将学生成绩张榜公布。
重复报志愿所报所有志愿作废
今年中考招生志愿填报由各区县教育(教体)局根据各自实际选择确定采取中考考试前或中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的办法。志愿填报工作由各区县教育(教体)局负责组织进行,高中招生学校不参与志愿填报工作。志愿填报地点一般设在初中学校。考生志愿分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特长生志愿等。由考生本人填写《淄博市中考报考志愿表》并由家长亲自签名确认。考生不得重复填报志愿,重复填报志愿的考生所报所有志愿一律作废。
7月1日-11日普通高中集中录取
今年普通高中集中录取时间是7月1日-11日,录取工作继续采用计算机辅助管理,淄博市集中录取点录取。高中招生录取采取推荐录取、破格免试录取、招生指标分配录取、综合录取、特长生录取等形式,录取时综合参照学生的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成绩、动手操作能力、特长潜能等。
推荐生录取在中考报名前组织进行,高中招生学校不参与学生的推荐录取过程。规模内计划中的特长生的录取,按批准的各类规模内特长生计划,从中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规模内计划录取分数线80%的考生中,根据报考特长生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录取不满,剩余特长生计划转为规模内非特长生计划,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录取其他考生。
三限生录取时,将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预录取完成扩班的三限生计划,打印预录取名单。扩班额三限生录取。任何学校不得录取已按规定程序被其他学校正式录取和经淄博市教育局审核预录取的考生。以扩班额计划录取的考生成绩,不得低于学校所在区县提档线的70%。
各学校按录取名单和预录取名单提取考生档案,张榜公布本校录取考生名单,并书面通知预录取考生。经省批准有面向外地市招生计划的学校所录取的市外学生,要在集中录取期间,由招生学校持考生的户籍材料和当地教育部门盖章的中考成绩及学籍档案办理录取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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